回了家后,我赶方翊去洗澡。
就住了一个月,整个一身灰扑扑的铅味。头发长得耷在眼边,男鬼似的。
方翊却像没听见,慢悠悠地把脸盆搁在地上。
装作漫不经心地问:「老师手里的那幅画,你扔了?」
「没有。」
「那你带回来了?」
「也没。」
刚亮起的眼眸黯淡下去,方翊提起嘴角,自嘲地笑了笑。
「随便画着玩的。你不要认为……我真对你有什么意思。」
我「嗯」了一声,无视他这番此地无银的宣言。径直走进浴室,打开了老式热水器。
依稀记起,之前在巷子里逮到他的时候。
他正压着个瘦小的男孩,发泄似的啃人家嘴角。见我来了,也是用了两个字解释:
「玩玩。」
不知道是让我信,还是让我在意。
但是那时候我就教育了他,喜欢男的可以,玩不行。
水开始烧热,氤氲成一团白雾。
我把花洒挂回架子上,转头要出去。却看见方翊一手撑着门,一手往下剥着裤子。
三年,他早大变样了。
紧致且流畅的大腿肌肉,包裹着想让我注视的地方。
眼神也是,直勾勾地盯着我。但我要是真看了,又会被他用夹枪带棒的语言嘲弄。
呵。
退两步进一步,是他的策略。
于是,我伸手把上衣扣子解了,让脑袋先一步埋进水里。
又趁着方翊还在惊讶的空挡,把他拉进炙热的圈套:
「不是爱画吗?一起洗,给你看个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