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雨和回忆一同落下。
我和魏绛的相识很简单。
我被人刁难,他英雄救美,我知恩图报,从此成了他的舔狗。
当然,这是魏绛眼中的版本。
事实上,我知道他比认识他要早得多。
魏绛是大学里的风云人物,有钱、长得帅还慷慨,室友说他最爱向周围人大撒币。。
那太巧了。
他有钱我缺钱,怎么不算是天生一对?
于是,我策划了那样一场偶遇,成功搭上了魏绛。
我舔得十分认真。
跑两条街给魏绛买肯德基的早餐。
他皱着眉告诉我他不吃快碳,众目睽睽下把早餐扔进了垃圾桶。
但是。
魏绛给我转了六百六十六。
肯德基早餐十块钱。
我立刻认识到这是多么巨大的商机,从此舔得勤勤恳恳兢兢业业,舔出风姿舔出水平,舔得一骑绝尘,堪称舔狗王中王。
魏绛身边的莺莺燕燕来了又去,唯有我持之以恒,分币不出只有陪伴。
就这样狂舔两年,我们睡了。
早上起来,魏绛揉着宿醉的头,冷冰冰地撂下一句:
「我不谈恋爱。」
下一秒,手机提示到账二十万。
甚至弹了个风险提示。
那一瞬间,我的大脑飞速运转,用尽了毕生的涵养才没有露出一个狂喜的笑容。
我垂下了眼睛,轻声说:
「没关系,我只要陪在你身边就好。」
自那之后,我与魏绛便走入了一种心照不宣的关系。
纵使情到深处,唇畔相依,魏绛也会边亲我边让我认清自己的身份,我不过是他的一条舔狗,等他找到真爱或者联姻就踹了我。
魏绛不知道,其实我一直都很有自知之明。
我很穷,过惯了苦日子的人对没钱几乎是深恶痛绝的。
但在没钱的同时我还颜狗。
我受不了自己委身于老年富翁,或者是猪头土豪。
可以说,魏绛是我最好的选择。
他付出钱,我当跳梁小丑,我们都付出了对自己而言微不足道的东西。
这很公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