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起一年,我也没有那么痴迷他了。
我们兴趣爱好、生活圈子几乎天壤之别。
他混迹在酒吧夜店咖啡厅,而我则是教室办公室实验室。
我们几乎是两根平行线,我和他的关系,纯靠我努力看在他的脸上维持。
但一道红烧肉,再喜欢也禁不住天天吃。
有点像脱敏。
我亲手,一点点撤去了我的爱给他堆砌起来的神坛。
现在,如果他要问我要一百万的话,我可能会报警。
但周时聿看来,我依旧十分爱他。
甚至可以对他和林诺的联系做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一开始确实很介意的。
但这三年里李院让我跟了两个大型项目,帮我上了两篇 SCI 二区二作,还一手促成了我保研 A 大的大牛教授。
学术圈很看人脉,这么一想,继续舔周时聿也不是不行。
可前段时间我的导师通知我他下学期要跳槽去康奈尔,问我要不要跟着一起。
伊萨卡的雪啊,我很早前就想亲眼去看看。
没犹豫直接递交了申请表,但还是拜托了导师暂时别公开。
所以林诺回来的时机很巧。
我为了前途甩了周时聿,李院会给我穿小鞋,但如果是周时聿让我受了情伤逼得我远走他乡,李院或许会送我一篇一区二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