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路的话最快要3万5千个小时,骑车的话能快点,但也要2万1千个小时。
可我真真切切回到京市,却用了十年。
我没想到会在机场遇到程今萧。
机场出站口,程今萧立在站台。
一米九的个子,一身黑灰色的大衣勾勒出挺拔冷峻身形。
他微微垂着首,褐色碎发在额前投下阴影。
他指尖燃着一抹猩红,薄雾氤氲在眸间。
他已完全褪去少年青涩,变得稳重而成熟。
似有感应,他忽然抬头,目光穿过喧嚣,直直撞进我的视线——
昔日眸子里的忧郁荡然无存,只剩彻底的漠然。
痛苦的回忆又在我眼前交织着。
十年前那个暴雨夜,程今萧守在医院停尸房门口,只对我说了一句话。
“为什么她的女儿是你啊,宋亭亭。”
十年前,我妈情人上位,逼得程今萧的母亲跳楼***。
而后又嫁给程父。
十八岁的我,低垂着头,一遍一遍和他说着对不起。
那时的程今萧用那样绝望又悲悸的眼神看着我。
然后说:“宋亭亭,你走吧,我再也不想看见你。”
我敛回思绪,低着头提着行李箱走到那张冷倦的面容身前。
抬眸去看,程今萧的眼神再没了十年前的痛楚。
只剩平静。
十年,真的能改变一个人,把什么都磨干净了。
也把他对我的爱也一同磨干净了。
我正要开口说谢谢他来接风。
然而程今萧直接转身回到了他的车上。
我赶紧推着行李箱跟上,放好后,习惯使然直接上了副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