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春三月,江都已经很热闹了。
我和见微趴在窗前,能看到有船夫站在船上迎来送往、捕鱼摸虾。
心思便活络起来。
这一年,我十三岁,还是个哑巴,在进侯府前,没有摸过针线,也不会什么绣活。更别提读书识字了,只院里几个姐姐得空了,会教我们小丫头念几个字。
是以,我没法像旁的姑娘做绣活补贴家用。
不能替人写信抄书。
因为路不熟,也不放心见微一个人在家,连跑腿的活都接不了。
看到他们捕鱼能挣钱,我就带着见微去了。
起先,我下水,见微在岸上看。
我脱了鞋袜,卷起裤脚,光着脚踩在沁凉的水中,人就一激灵,然后弯下腰摸鱼,这儿的水很清澈,也可能是之前小偷小摸练出来的眼疾手快,我捞不到大鱼,可小鱼小虾一摸一个准。
但是更多的是螺蛳。
每日起得早些,一天能挣五文钱。
等天热些,见微也吵着要下河摸鱼,「兰姐姐,我也要来!你凭什么总拘着我,她们都可以下水呢!」
我摇头。
她又来摇我胳膊:「兰姐姐,兰姐姐——」
我想了又想,其实我心里还是把她当侯府小姐看的,大小姐哪能随便脱了袜子,让人看脚丫?
可侯府都没了,又从哪来的大小姐?
我能为她遮风挡雨一辈子吗?
把她带到市井,就要让她学会怎么在市井过日子,若有朝一日我不在了,她一个人也能好好活着。
是以,等见微又来撒娇时。
我就应了。